洪姓男子、李姓男子到案供稱,是因為對時事不滿才會犯案,後續將依刑法侵入住宅、恐嚇、毀棄損害等罪嫌函送地檢署偵辦。其中40歲李姓男子去年擔任民眾黨林口區副主任,臉書也經常張貼民眾黨掃街影片及批評總統賴清德的貼文。
對於昔日黨工涉案,吳怡萱表示,台灣是法治國家,任何人都應為行為負責,民眾黨不鼓勵過激行為;但強調人民面對政府執政的不公不義,有許多方式可以表達不滿,民進黨過去也曾示範過丟鞋、丟蛋甚至扔豬糞的抗議手段,批評執政黨如今面對相似行為,態度卻截然不同,「當民進黨漠視人民手無寸鐵的對抗國家機器,那才是真正破壞民主的最佳示範」。
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也回應此事,強調民眾黨不鼓勵過激行為,但稱民進黨當年以「草根且接地氣」的方式示範民主,如今卻不再容忍類似行為。他反問:「到底是這個國家變了,還是民進黨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