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裝筆挺,拿著獎狀,站在活動背板前拍照的,就是被指控問案不恰當的,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張時嘉,過去打詐成績十分亮眼。大批荷槍實彈的警力,攻堅進入位在東歐國家「蒙特內哥羅」的詐騙機房。2023年,台灣檢警和當地警方聯手,破獲這個台灣人設立、專騙中國人的詐騙集團,當時就是由張時嘉指揮刑事局偵辦,一共逮捕92名嫌犯,在新冠疫情爆發前夕,將人押解回台。
司法官學院第49期畢業的張時嘉,曾和多明尼加、土耳其等國合作,在7年內破獲5個跨國詐騙集團,起訴230名被告,扣得1.6億元不法所得。卓越表現讓他在2023年,獲頒象徵我國檢察官最高榮譽的「法眼明察獎」。隔年,又獲得國際檢察官協會的「年度特別貢獻獎」,是台灣第4人。如今卻不只爆出不當問訊,也遭指控涉嫌羅織罪名、濫權起訴。
非本案律師 張子特:「訊問被告,應出於懇切態度,不可以強暴、脅迫、詐欺等其他不正方式進行訊問。原則上,檢察官訊問被告,是有利於被告或不利於被告,都要注意的原則。如果是有特意栽贓或隱匿證據的情形,恐怕不太合適。」民間司改會也提醒,如果遇到法官或檢察官辦案有缺失,當事人都能依循《法官法》的評鑑程序,向特定機關或律師公會申訴,再由這些單位提出個案評鑑,結果若真的有懲戒必要,才能移送監察院。
繼桃園地檢署的檢察官陳嘉義,偵辦鄭文燦弊案時涉嫌偽造勘驗證據,如今又有張時嘉惹出爭議,已經嚴重影響檢察官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