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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副院長提名人蘇素娥(左圖)接受王鴻薇質詢。(翻攝自國會頻道)

坦承捐2萬給廢死聯盟 司法院副院長被提名人:我也判過死刑

記者|郭妤

王鴻薇質疑,為何蘇素娥曾捐款贊助廢死聯盟,是否牽涉個人立場、還是支持廢死聯盟?蘇素娥坦承曾經捐過新台幣2萬元,因為有朋友在年底需要一些款項,向她募款,她就捐了一些;對於死刑,她表示法官就是根據法律、證據來做判斷,「我也有判過死刑的案件」,就是依照當時的法律做判斷。

依據大法官憲判第8號解釋,死刑的判決需「一致決」,王鴻薇詢問該規定是否可推翻國民法官所作的死刑裁決?蘇素娥指出,憲判第8號所處理的案件皆未涵蓋國民法官制度,因此並不適用於相關案件,並補充國民法官制度下對死刑的評議方式有特別設計,與一般刑事案件不同,通常情況下需三分之二的評議同意,而職業法官的部分則需要3票一致。

蘇素娥強調,作為法官,她的判決依據始終是法律規定與實際證據,廢死與否不應以非此即彼的態度來看待。如果在審理過程中,她認為證據確鑿、法律條件成立,那麼她會毫不避諱地依法判處死刑,最後重申堅持以法律條文與實證為基礎進行裁判,而非被外界標籤或片面行為所影響,其過往的判決紀錄也足以反映其依法審案的態度與原則。

更新時間 2025.07.09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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