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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仲諒被要求每日定時在戶籍地自拍報到,他聲請改在外地報到,高院今日開庭。

辜仲諒請求異地報到 若戴電子腳環不出席活動:實在不能看

記者|徐如奕

攝影|鏡新聞

辜仲諒因涉澄清湖大樓購地案,一審被判刑7年8月,並限制出境、出海各8個月,檢方後續聲請實施電子監控以防逃亡,台北地院5月間裁定他須攜帶個案手機,於每日上午9至11時,以手機拍照功能線上報到,二審則要求他每日「定點」在戶籍地自拍線上報到。

辜仲諒透過辯護人遞狀主張,戶籍地的房子正在裝修,請求改於在台北巿天母的現居地報到,此外,7月有3場活動,分別前往南投家族旅行、赴高雄參加高爾夫球年賽、以及去台南參加U12世界盃少棒賽開幕與晚宴,請求上述活動期間變更拍照「定點」。

高院今日開庭,檢方考量辜仲諒公眾人物,活動頻繁,建議使用電子手環或腳環方式替代,足以監控其移動軌跡,法官詢問其意見,辜表示,若戴電子腳環就不參加上述活動,因為有許多外賓會到場,「實在是不能看」,相關結果將待合議庭評議後裁定。

更新時間 2025.07.07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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