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伯洋今(11日)透過社群媒體表示,自己在數日前的質詢中,曾向中選會詢問《選罷法》第80條的通案適用方式。他進一步解釋,若用非法律的語言來說,罷免案的審查分為「形式審查」與「實質審查」兩種。
沈伯洋說明,「形式審查」就是剛送進去的時候,看形式有無問題,「形式上的問題包含有無在時間內提出,有無依照里別造冊,有無依序編號等」,若在該環節出問題,在時間內都還可以修正,「但昨天送件是已經壓線最後了,這沒辦法,因為本來份數就不夠,也無法提早送件」。
沈伯洋續指,「實質審查」則是檢查是否有不符資格者連署,例如過世者、未滿居住4個月者,或是否有偽造等情形,若在實質審查階段出現問題,選委會會在40天內要求補件,而補件機會僅限於此階段才會出現,也就是說,必須先在形式審查過關,確定受理後才會有所謂的補件。
最後,沈伯洋強調,徐欣瑩是在形式審查這一關,因為最後份數不足,所以沒被受理,他也補充,徐欣瑩沒有完全的無敵星星,「這種因為形式審查沒過的,是一年內不可以再罷而已;會有完全無敵星星的,是投票之後沒有被罷掉的立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