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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一名女子在家工作期間效率不佳,公司調閱筆電使用紀錄認為她偷懶過頭。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畫面)

在家工作偷懶「1小時敲鍵盤54下」被抓包 公司解僱18年老員工

記者|張憶漩

綜合外媒報導,被解雇的員工名為榭科(Suzie Cheikho),她在澳洲保險巨頭IAG服務18年,2月被解僱時頭銜為「顧問」。榭科3月向澳洲公平工作委員會(FWC)狀告老東家,是因為她的心理健康問題而預謀解僱,但該申訴已在7月遭駁回。

根據FWC調查,榭科的職責包括建立及修改保險文件、管理監管時程及監督「居家工作合規性」等,然而遠端工作期間,榭科多次缺席會議、錯過截止日期、無故曠職、找不到人、甚至因為她未提交文件,導致公司被監管機構開罰。公司約莫在去年10月察覺榭科工作狀況有異,祭出正式警告,11月將她納入績效改善計畫,也調閱其10月至12月,共49個工作日的鍵盤使用等遠端監控紀錄。

監控資料指出,短短49個工作天內,榭科有44天工作時數不足、47天遲到、29天早退,甚至有4天「零工時」。另外,她每小時平均只按鍵盤54下,10月時有長達117小時完全沒碰鍵盤,11月多達143小時,12月也有60小時。公司方補充,就算扣掉會議時間,該職位每小時應敲擊鍵盤超過500次。

榭科對此的解釋是,她只是偶爾效率比較低,但強調沒有偷懶,「我的意思是我可能偶爾會去個買個東西,但不會離開一整天」。榭科還說,這段時間她經歷家人過世等創傷,導致心理健康狀況惡化,影響她的工作表現,但聲稱就算就醫也會事先告知,事後也會補工時,對調查數據感到困惑且震驚,也辯稱筆電故障,改用其他裝置工作。

但FWC裁定,證據表明切科在調查期間未按規定的工時工作,也無法向雇主或FWC提供可信的數據解釋,「申訴人因行為不端被解雇」,相信導致她被解雇的情事嚴重且屬實,且公司的解雇程序未出現不公正或不合理情形,因此駁回指控。

更新時間 2023.08.09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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