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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陳志強7月自曝酒駕被逮。(翻攝陳志強臉書)

陳志強酒駕被判2月 北檢寄傳票「報到執行日」曝光

記者|林婉珺

陳志強7月6日在臉書透露,5月中和老婆曾智希收工後,兩人騎著機車在住家附近的居酒屋用餐,當下因心態僥倖,認為走路都能回家的距離,就在店內開喝啤酒,用餐完畢兩人仍自然的騎車上路,約5秒後就被警方攔下,為此向大眾致歉懺悔。

曾智希同時也在文章底下留言道歉,自認「沒有盡好做老婆的責任提醒他」,並表示未來將記取教訓,好好監督彼此。

事發當天,警方原本是因陳志強安全帽扣環沒扣,準備將他攔下勸導,卻意外聞到酒味,進一步酒測發現酒測值達0.45明顯超標,陳志強隨即因違反公共危險罪被警方逮捕,訊後移送地檢署,經檢方調查後起訴。

由於陳志強對於犯行坦承不諱、態度良好,台北地方法院依法判處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近日台北地檢署執行科已將傳票寄出,限期陳志強須於8月8日前往報到執行,繳納6萬元罰金,若未依規定到案就要入監服刑。

★《鏡新聞》關心您: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害人害己,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更新時間 2023.08.01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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