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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姓女子到友人家作客,被友人母親要求早點回家仍未離開,因此挨告。(示意圖,圖與本文無關,Pexels)

凌晨滯留好朋友家中「勸不走」 惹怒閨密媽報警慘挨罰5千

記者|張家瑋

根據判決書指出,林姓女子2022年9月13日凌晨1點多,在經過沈姓女友人同意後,進到沈女母親位於基隆市的住處,兩人在該處聊天到凌晨3點多,沈女母親發現後,勸林女早點回家,但沈女心生不滿,和母親發生爭執,林女見到母女發生爭執仍未離去,在屋內留滯約10分鐘。

沈女母親氣不過,於是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後林女才離去,事後沈女母親堅決提告,林女到案說明時喊冤,表示她經過沈女同意才去作客,不是無故侵入住宅,不過檢方認為,林女雖然獲得沈女同意,但林女在聽到沈女母親要求後,仍未離去,而且還留滯10分鐘。

檢方調查發現,沈女母親是該房屋的所有權人,也是戶長,有權利要求林女離開,於是警方依《刑法》第306條第2項後段之留滯住宅罪起訴林女,基隆地方法院審理時,考量林女已經認罪,經過公訴檢察官與林女協商後,判拘役5天,得易科罰金5,000元,全案仍可上訴。

★《鏡新聞》提醒您: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更新時間 2023.03.27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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