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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長李永得參與【2022亞洲新媒體高峰會議】開幕典禮 (圖片來源: NMEA提供)

誰來替台灣內容產業的老問題找新解方? 參與【2022亞洲新媒體高峰會議】 (上)

作者|翁秀琪

新媒體暨影視音發展協會(NMEA)[1]以RESET為題,2022/12/19-20在台北晶華酒店舉辦第四屆亞洲新媒體高峰會。該協會理事長蔡嘉駿在開幕致詞時表示,NMEA將邀請經濟學者、律師、會計師及產業界人士,彙整四屆100場以上的對談,300位以上講者的所有內容,預計在2023年推出台灣內容產業白皮書,用實際行動支持並持續推動台灣在地內容的開創。他同時指出,台灣應該要先贏回台灣觀眾的信心。[2]

還記得多年前流行的一句話是,「日本能,為什麼我們不能?」這雖是一句問話,但是多少展現了當年台灣對於趕上日本仍有幾分信心。 曾幾何時,這句話已經變成「韓國能,我們能不能?」好像不太有把握了。韓國成功地在全球創造出流行文化K-POP, K-DRAMA的例子,幾乎貫穿兩天的會議,韓國因素,似乎也是討論文化內容產業致勝無法迴避的話題。但是從兩天與會者的談話中,也有不少人認為韓國經驗雖然寶貴值得參考,但是並無法完全複製,因為台灣的條件和韓國不同,必須根據台灣自己的整體條件規畫可行方案,強化台灣的文化軟實力。

此次高峰會所談的幾個議題,與台灣內容產業相關的,如果依兩天的議程約可整理為: 動戰局、準策略、多變現和新經典四大部分。這是主辦單位提供的議程表上的四句Slogan,簡單扼要卻能精準掌握目前台灣內容產業面臨的問題,以及兩天會議議程安排背後的邏輯。

在第一天的主題【動戰局】這個部分,「文化輸出力等同於國家競爭力」的關鍵對談中,文策院董事長彭俊亨在他的PPT上列出五大台灣影視產業面臨的挑戰,包括: 1. 國際平台大舉進入及疫後消費型態改變,2. 需要更多資金進場,3. 須更積極透過各種國際合作進到國際市場、人才需要面向國際,4. 國內產業須適度整合、強化競爭力,5. 法規、政策面須持續給予產業支持。 台灣的內容產業要如何因應這些挑戰,文策院董事長可能基於時間,並沒有進一步說明,答案倒是在兩天的各場對談中逐一浮現。

國際平台強勢競爭

在如何因應國際平台的強勢競爭這部分,中正大學電訊傳播系教授羅世宏提到可以透過「鼓勵影視產業結合,打造OTT TV 國家隊」 以及將「境外大型OTT TV 落地納管,並課以相當本土原創內容投資責任」。但是誰來帶領國家隊? 誰可以參與? 平台業者如何整合? 納管國際平台業者且課以一定投資責任的法律在哪裡? 都是後續有待解決的問題。

至於電信業者如何參與打造國家隊內容平台?[3] 台灣兩大電信業者代表,台灣大哥大新媒體服務中心副總經理李芃君和遠傳電信數位營娛樂營運長蔡俊榮分別以My Video 和Friday Video 為基礎分享經驗,前者提出: My Video投資電影、與電視台合作、參考韓國KT模式上下游整合,跨業合作等,以做出台灣戲劇的pipeline為目標。後者則以Friday Video為例,指出電信業者的會員數多,會員資料豐富,應善加應用[4],明年開始也會回到IP的取得,彙整上、中、下游,以擁有智慧財產權為最終目標。

本文作者認為,中華電信作為台灣最大的電信業者,要如何參與打造內容平台的國家隊,另外,公視目前負責的Taiwan+ 可以在這件事上扮演甚麼角色,都是進一步可以深思的。

人才培育問題

台北流行音樂中心董事長黃韻玲指出在台灣,音樂的補助最少,人才及幕後人員的培育需求孔急。 從兩天的討論中,可以聽到幾乎所有的人在論述人才問題時都會談到,人才培育目前在台灣並不缺開課培訓的機制,缺的是讓人才上場實作的機制,所以如何讓電視台可以提供機會讓新人有實作的經驗,就變得格外重要。這的確也是電視作為傳統影音媒體在數位時代可以扮演的角色,作為人才培養的孵育器與訓練場。

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董事長藍祖蔚在談及典藏的困難時指出,造成典藏的困難在於之前是私人擁有,如何勸服擁有者提供公共使用相當困難,另外,也需要不同的管道讓這些修復的經典能夠播出、被看到,他在會議中只提到公視這個平台,但是本文作者認為,如果能將這些由公共資源支持修復的經典影片開放商業媒體或平台提出申請來播放,並合理付費,問題是否更能輕易迎刃而解?

在地vs.國際,如何打造台灣影視的國際影響力?

在「從在地到國際,製作人們的內容題材發展策略」和「台劇復興後帶來的歡樂與哀愁,台韓中的影視影響力」兩場討論中,浮現的幾個重要議題包括,越在地越國際,影劇的題材應該要能引發情感上的文化共感,以及台灣劇作家擅長家庭和愛情故事的書寫,台灣應該認真思考有哪些電影或戲劇類型是適合台灣發展的。

要發揮台灣影視的國際影響力,絕對不能夠單靠國際平台播放台灣的影音作品一途,政府應該支持台灣平台,促成台灣影視平台國家隊的產生。 對電視台而言,電視與OTT合作,是機會也隱藏著危機。 電視台把首播權給了OTT,收視率一定會流失。 資深電視人和媒體顧問王淑娟以三立電視台為例,指出這幾年影視作品產量有增加,每集的製作費用也略有提升,但是由於產銷失衡,導致電視台仍然是台灣自製影集露出不可或缺的管道。王淑娟建議台劇一定要有監製,韓劇為進軍國際市場,可以將四集合為一集。台劇以前因為沒有監製,對於資金的使用自始沒有很好的管控,導致許多影片或劇集到後來面臨資金不足的窘境。 目前大部分影片與劇集仍依賴文化部補助,但是,僧多粥少,且評審是否也應該要加入有市場思維的評審,否則有些類型永遠無法取得文化部的補助。 本文主張,文化部未來在審查國片或戲劇補助金時,應該將藝術類和商業類予以區分,且在評審邀請上宜有不同的考量。

簡單想娛樂科技共同創辦人暨內容總監廖健行則建議文化部應該協助業者進行產業升級,培養人才。 影視業者也應該積極參與並承接國際平台的委託,學習國際規格,取得國際平台的Bible。政府應該鼓勵電視台規律推出電視劇[5],台灣也缺少市場的調查研究資料和詳盡的報告。[6]

(待續)

[1] 新媒體暨影視音發展協會(NMEA)成立於2017年12/5日,目前擁有超過250個企業及個人會員,橫跨新媒體、電影、電視、流行音樂、演藝經紀、時尚,還有出版、動漫、遊戲、數位廣告、數據服務等領域,會員組成多元,積極推動國際平台加入,透過跨國、跨產業、跨平台的合作,讓台灣文化價值輸出國際。2022年12/19-20日舉辦了第四屆「亞洲新媒體高峰會」串連產、官、學界接軌國際平台。

[2]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21219insight005/

[3] 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2C26W0186

民視新聞網的這則報導對於兩大電信業者代表的發言有詳細介紹,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參考。

[4] 究竟使用者的個人資料誰屬,應該由誰收集、儲存和使用,是數位時代重大議題。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96378 歐盟史上最嚴格個資法GDPR上路:你聽過最高可罰7億的「被遺忘權」嗎? 什麼是「GDPR」? 它是歐盟為了提升個人資料保護規範,並建立歐盟境內一體適用的規則,2016年通過「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 GDPR)來取代歐盟1995年個人資料保護指令(Data Protection Directive),經過了兩年的緩衝期後,已經在2018年5月25日生效並全面施行。英國的BBC也推出BBC Box的做法,準備將使用BBC各項服務的使用者的個人資料收集、儲存善使用權還給使用者。https://www.mnews.tw/story/20221212ombuds001

[5]https://tw.news.yahoo.com/%E5%A3%AF%E5%A4%A7%E5%BD%B1%E8%A6%96%E7%94%9F%E6%85%8B%E5%9C%88-%E8%BF%8E%E6%8E%A5%E5%8F%B0%E5%8A%87%E5%A4%A7%E8%88%AA%E6%B5%B7%E6%99%82%E4%BB%A3-091952253.html 台灣應該如何孵育台劇,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參考本篇。

[6] 本文作者請教國內廣告業者,他們表示如果看國內市場,會參考AC尼爾森,或ComScore創市際,國際市場則參考MOAT,IAS這些公司。

更新時間 2023.01.03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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