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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埔鹽東螺溪去年10月底發生水流屍命案。(資料照)

酒店女動員全家殺富商男友 一審判無期徒刑、3家人逃死

記者|郭妤

彰化地方法院新聞稿指出,林女因不滿張男經常和她爭吵,又覬覦張男名下帳戶內大筆金錢,因此在去年10月返回彰化縣福興鄉老家時,和父母及弟弟討論如何行凶,林女家人也認為張男從事非法金流工作,且曾毆打林女,而決定加入殺人計畫,林弟的友人陳男則提供安眠藥1顆,幫助林家人下手,林家人遂行計畫並棄屍後,林女再拿走張男提款卡,提領新台幣473萬元。

本案共有5人遭起訴,分別為林家4人及1名陳姓友人,彰化地院今日上午10點宣判,依強盜殺人罪、共同犯遺棄屍體罪,判處林女無期徒刑及徒刑1年6月,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法官認為,被害人以往都待在北部,案發前一天才和林女乘車南下,因此無法確認林父、林母及林弟案發當天是否知道被害人攜帶提款卡,也無法確認林女在殺人前曾告知家人要殺人取財,所以無法認定林父、林母、林弟是否有強盜殺人故意,只能論處3人殺人罪及遺棄屍體罪。另外,陳男涉犯幫助殺人罪及遺棄屍體罪,不法所得皆沒收,全案仍可上訴。

針對5名被告全都逃死,彰化檢方表示,待收到判決書再研議是否上訴。

更新時間 2022.12.15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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