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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爆現場留「黃色粉末」 證實是「煙霧彈」

記者|趙翊絜、楊荏惇

警方:「他那個喔,爆炸威力那麼大,我跟你講,絕對不是瓦斯,而且味道也不是。」警方穿過封鎖線進到氣爆意外現場,大樓外頭雜物四散,裡頭更是一片狼藉,一層一層爬上樓,消防員還在屋內全程戒備,就怕再發生意外,只是一進到屋內搜索,警方發現不太對勁,因為氣爆戶家中殘留不明的黃色粉末。

樓梯口全部都是黃色粉末,經過比對確定是煙霧彈,原來氣爆點的4樓劉姓住戶,今年26歲是名當鋪員工,從IG上看的出來,他從事債務整合、現金週轉工作,離譜的是警方從他的家中搜出5把槍枝,裡頭堆放大量鞭炮、信號彈、煙霧彈。

氣爆戶鄰居:「尤其如果是假日,禮拜六還是禮拜五晚上,那個車(飆來飆去)都是這兩戶年輕人。」劉姓男子過去是竹聯幫成員,臉書上也常PO參與遶境活動,但他目前有百分之36二度到三度燒燙傷,傷勢嚴重,還沒辦法製作筆錄。

三峽分局偵查隊隊長梁献堂:「劉姓傷者之前查是有使用鞭炮,還有玩具槍等從事討債等行為,研判是在該儲藏室藏放大量的鞭炮,還有煙霧彈、信號彈等危險物品引發爆炸。」在家中堆放爆裂物,已經違反《公共危險罪》,未來不僅吃上刑責,還可能要為這起氣爆意外,負起龐大的賠償責任。

「鏡新聞」已在MOD508台與YouTube頻道同步播出。

更新時間 2022.10.24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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