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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一名姚姓女子酒駕12次,還曾因此入獄,卻一犯再犯。(示意圖)

女12年酒駕12次 辯「夫過世太難過」遭法官打臉判2年

記者|徐如奕

判決指出,姚女沒有機車駕照,卻在12年來酒駕12次,還曾因此進出監獄2次,2020年間她因酒駕案出庭時,曾向法官表示會喝酒是因為有憂鬱症,想不開才會喝,還提到已經滴酒不沾等語,但之後又酒駕3次,今年2月24日又因酒駕案被判刑。

不料宣判隔日,姚女在住處飲酒後,又無照騎車出門,還不慎擦撞1名謝姓男騎士,警方到場處理,測得其酒測值為0.58毫克。

彰化地院審理,法官問姚女不是曾說過已滴酒不沾,姚女辯稱是丈夫過世太難過,才會酒後上路,但法官調查發現她先生早在5年前就過世,此後她已連續酒駕多次,辯詞顯不可採。

法官審酌,姚女漠視自己及公眾的通行安全,也曾因酒駕受傷,應知酒駕造成公共危害甚大,卻一犯再犯,已非一般酒駕慣犯心存僥倖的態度,行為實在不可取,因此判她2年徒刑。

★《鏡新聞》關心您:犯罪行為,請勿模仿。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害人害己,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更新時間 2022.08.31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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