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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追求者纏兩年 跟蹤女返家觸跟騷法

記者|劉佩怡

攝影|王翊軒

5日晚間,台南一名女子獨自開車下班經過這個路口,仔細看,不到20秒後另一輛車就尾隨跟上。原來30歲的吳姓男子因公認識她以後展開熱烈追求,但過程中不斷尾隨,甚至動手襲胸,騷擾行為長達2年!讓被害人心生恐懼、忍無可忍,在《跟騷法》上路後決定報警提告。

台南市第四分局副分局長李昆燁說明:「女子指出,因為業務往來認識一名男子,這名男子對她心生傾慕,這兩年來不斷有通訊、聯絡、跟蹤、監視、尾隨、接近的方式,讓她心生畏怖、不堪其擾。」

另外一起觸犯跟騷法的個案發生在宜蘭,一名男子狂Call 240多通電話,騷擾前妻並且恐嚇「抓不到你誓不為人」,甚至到對方住處盯哨,屢勸不聽遭到逮捕,移送後成為全台第一起收押案例。

《跟騷法》宣傳片段:「我只是要追求她而已!」、「不要再動手了!警察先生這個人騷擾我同事!」

《跟騷法》6月1日上路後,全台受理54件相關案件,一般適用《跟騷法》有21件,警察開立書面告誡有16件,聲請保護令18件,並且有1例聲押獲准。新北婦幼警察隊長林子翔指出:「內容多數是以過度追求為主,那宜蘭地區也發生一件跟騷案,檢察官首次運用刑法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最後法官也裁定收押這名犯嫌。」

《跟騷法》上路一週,陸續出現屢勸不聽觸法個案,警方積極宣導符合八大要件的嚴重性,並且配合強勢執法,希望能達到嚇阻作用,有效保障民眾安全。

「鏡新聞」已在MOD508台與YouTube頻道同步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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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 2022.06.07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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