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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歲兒被匡列家長陪同隔離 控產險不賠

記者|徐緯晨、吳雅婷

小朋友到校上課,萬一有人確診,根據指揮中心5月8日前的規定,被匡列為「密切接觸者」,得隔離,李小姐的小孩就是確診同學的接觸者,所以母子倆都收到了隔離通知書,想不到申請防疫險理賠卻被拒。

投訴家長李小姐:「他(業務員)發了金管會的新聞說,你是陪同隔離喔,所以不理賠,我覺得不平衡,因為我是確實隔離,也確實沒工作收入短少。」原來,李小姐小孩只有五歲,她從4月29日陪同隔離到5月1日共三天,拿著隔離通知書向保險公司申請隔離賠償,遭到拒絕,但仔細對照李小姐和兒子收到的隔離通知書,除了個資,其他內文並無差異,到底哪裡不符合「只要被隔離就理賠」的規定。

投訴家長李小姐:「我當初買這個保單就是要,分擔如果我被隔離,收入短少的風險,你居然跟我講說,我是陪同隔離不符合申請的要件。」

李小姐當初投保的防疫險申請書,保障範圍註明「法定傳染病隔離費用」,每次賠償3萬元,但對於保戶是因為什麼原因被隔離,並沒有進一步規定。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跟確診者密卻接觸,會發隔離通知出給你,裡面確實沒有包括陪同隔離,這個部分要回到保險契約條款做認定。」

隔離理賠不含「陪同者」,但民眾被隔離,不能工作沒薪水,都是事實,以為可以當成疫情損失保障的防疫險,卻全落空,只剩下政府一天一千元的補貼,真的很無奈。

更新時間 2022.05.13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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