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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不掉!張淑晶誣告78名房客 再判8年半定讞

記者|賴心怡

攝影|顏凱勗

張淑晶2015年3月:「同情你們,然後呢?換來這樣的下場。」曾經聲淚俱下,在鏡頭前控訴房客,張淑晶因此官司纏身,直到去年10月,涉及的偽造文書案,遭判刑8個月,應該入監服刑,她卻沒有按時報到,遭到警方當街逮捕。

從2013年起,張淑晶巧立各種名目坑殺房客,幾年間受害人,就已經突破「三位數」,最新判決結果出爐,她被78名房客提告的誣告罪,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她得坐牢8年6個月。

受害民眾詹小姐:「對我而言應該是個遲來的正義吧,希望她可以在裡面好好的反省,也避免有更多的房客受害。」

但張淑晶究竟會被關多久,由於偽造文書罪8個月,已經執行完畢,另外涉及詐欺、強制、誣告等罪,近期兩案定讞,合併執行至少會關10年以上。

新北地檢襄閱主任檢察官聶眾:「最高法院目前有判一件8年多的這個有期徒刑,但因為這三個案件都是在八個月,這一次的判決確定前所犯,照這個刑事訴訟法數罪併罰。」

張淑晶事件,凸顯租屋族的弱勢,因此內政部推動修法,包括承租戶可以遷入戶籍,押金最高只能收取兩個月,水電費更要標示清楚,杜絕漫天喊價,也希望不會再有下一個惡房東。

更新時間 2022.05.09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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