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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港一名引水人被通知5次需篩檢卻不予理會,確診後遭開罰。(示意圖)

5次採檢未到導致197人被匡列 航港局開罰高雄確診引水人20萬

記者|林坤緯

一名高雄港的引水人先前雖被列為高風險人員,然而高雄市政府5度通知採檢,卻絲毫不予以理會,未依規定快篩,最後4日出現症狀、6日確診,期間已頻繁接觸40艘輪船,疫調後也匡列了共197名接觸者,所幸高市府衛生局7日表示採檢結果全數為陰性。

航港局南部航務中心8日證實,由於該名引水人雖經多次通知,卻未依照採檢時間、規定進行快篩,也沒有把快篩檢體寄回,已對港區安全帶來危害,因此予以裁罰,將依《商港法》第36條「妨害港區安全行為」,開罰20萬元。

此外,高雄市衛生局也表示,該名引水人多次採檢未到,已經違反防疫規定,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43條,可處6萬至30萬元罰鍰;高雄市政府也透露,目前傾向依最高罰鍰金額,開罰30萬元。

為避免類似狀況重演,交通部航港局表示,已經規定高雄港引水人應於8日前完成2次PCR篩檢,辦事處也不得為未依規定完成篩檢的引水人排班;9日起各港區的引水人,都應持每週1次的PCR與快篩證明,始得登船。

更新時間 2022.02.08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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