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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大學拿振興五倍券當摸彩獎品,經濟部表示並無觸法。(示意圖,非當事人)

五倍券成摸彩獎品惹議 經濟部釋疑:沒問題

記者|鏡新聞

耶誕交換禮物,除了常見的3C周邊產品,還有一個禮物超級夯,更號稱是今年限定,五倍券當禮物甚至是抽獎獎品可以嗎?有大學生在網路PO出系會活動的摸彩獎品名單,除了現金、禮券之外,其中一項是價值1千元的五倍券。

學生好奇問,怎麼有人拿五倍券出來抽獎,而且還是政府機關出的,五倍券是可以拿出來抽獎的嗎?實際問經濟部官員,經濟部經營輔導組黃專委表示:「拿出來做抽獎,法律上沒有規定這樣是違法的。」

政府的美意被拿來當抽獎禮物,經濟部完全不在意,因為五倍券效力等同現金,買生活用品、吃美食,或是當旅遊基金都可以。而除了五倍券之外,農委會出的農遊券、文化部的藝FUN券,以及推廣運動產業的動滋券,其實也能轉送他人使用。

動滋券客服:「轉讓給人家使用,除了給QR Code之外,可能要麻煩你提供中獎人身分證後4碼,這樣才能在店家做抵扣,加碼券部分是不能轉售的,不能夠有買賣行為。」

不管是加碼券還是五倍券,轉售都屬於違規行為,如果被查到實券做廢,但如果自己用不到,轉送他人沒問題。今年交換禮物如果真的沒有想法,五倍券、加碼券不失為一個選擇。

更新時間 2021.12.0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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