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市南屯區一名女子下班後前往停車場準備開車返家,沒想到才剛坐進駕駛座,就遭一名騎乘外送機車的吳姓男子持手帕摀住口鼻,還被對方壓制在地。女子緊急向家人發送SOS求救訊號,並趁家人回電、男子分心之際奮力逃脫,身上多處因此受傷。案件經台中地院審理,一審判處吳男2年6月徒刑,吳男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改判2年5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台中市南屯區一名女子下班後前往停車場準備開車返家,沒想到才剛坐進駕駛座,就遭一名騎乘外送機車的吳姓男子持手帕摀住口鼻,還被對方壓制在地。女子緊急向家人發送SOS求救訊號,並趁家人回電、男子分心之際奮力逃脫,身上多處因此受傷。案件經台中地院審理,一審判處吳男2年6月徒刑,吳男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改判2年5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吳男於2023年11月3日晚間騎乘裝有外送箱的機車,前往台中市南屯區新富路、新富三街附近的停車場休息。當時停車場人煙稀少,他發現一名女子獨自坐進自用小客車駕駛座,竟趁對方尚未關上車門時,突然以手帕摀住女子口鼻,另一手抵住她的後腦勺,企圖控制其行動。
女子察覺遭到攻擊後,擔心手帕沾有不明物質,隨即停止呼吸,並趕緊傳送SOS求救訊號給家人,同時設法掙脫。然而吳男見她逃出車外,仍將她壓倒在地,造成她雙手、手肘、左肩擦挫傷,雙膝也受到挫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