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泥綠能前總經理特助莊松暉、資深專案經理王力耕及副理兼工地主任謝文偉等人,被控利用掌握案場發包、規格制定與請款審查等權限,把「義竹」及「龍江」漁電共生案場當成個人提款機,透過恐嚇廠商、墊高工程款及收取海外技術服務費等手段,折合收受不法所得與回扣高達7,170萬元。全案起訴事實明確呈現四大犯罪模組。
台泥綠能前總經理特助莊松暉、資深專案經理王力耕及副理兼工地主任謝文偉等人,被控利用掌握案場發包、規格制定與請款審查等權限,把「義竹」及「龍江」漁電共生案場當成個人提款機,透過恐嚇廠商、墊高工程款及收取海外技術服務費等手段,折合收受不法所得與回扣高達7,170萬元。全案起訴事實明確呈現四大犯罪模組。
「義竹二期案場」土地開發階段,莊松暉擔任總經理特助期間,得知承攬廠商急需資金周轉。莊松暉於2022年間暗示廠商須打點上級長官,開口索取1,500萬元,並表明若不配合將阻撓後續請款。廠商被迫同意分期給付500萬元,並於高鐵台南站當面交付180萬元現金。莊松暉隨後將款項化整為零,分次存入銀行帳戶以規避金融機構的大額通報機制。
「義竹二期EPC統包工程」案,王力耕、莊松暉與謝文偉利用自訂嚴格審查規範排除競爭對手,護航F公司以9億3,000萬元得標。承攬過程將地方事務處理費隱藏於「機電工資」項目,刻意墊高採購工程價格5,56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