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啓昱、前總經理蘇坤煌及鴻暉公司負責人蘇俊仁,今年1月底分別以1200萬元、700萬、700萬元交保,外加裝科技監控外限制住居與出境、出海,為期8個月。陳啓昱等3人日前以就醫及生活不便聲請解除電子腳環,台南地院21日裁定維持原狀延長8個月,再加每日持個案手機拍攝自己面部照片並同步傳送至科技設備監控中心。
台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啓昱、前總經理蘇坤煌及鴻暉公司負責人蘇俊仁,今年1月底分別以1200萬元、700萬、700萬元交保,外加裝科技監控外限制住居與出境、出海,為期8個月。陳啓昱等3人日前以就醫及生活不便聲請解除電子腳環,台南地院21日裁定維持原狀延長8個月,再加每日持個案手機拍攝自己面部照片並同步傳送至科技設備監控中心。
台鹽綠能弊案審理進入尾聲,被告陳啓昱、蘇坤煌、蘇俊仁這個月16日向法官聲請解除科技監控。合議庭21日裁定3人維持戴電子腳環8個月,陳每天早晚自拍臉照回傳,另2人自拍1次即可。
法官認為,3人涉犯《證券交易法》的本刑是7年以上重罪,3人皆具相當穩定的經濟能力,若未持續限制出境出海,有潛逃規避審判之虞。合議庭依比例原則衡量後,決定維持原狀再加自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