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市松山區龍田里黃姓里長,疑似在3年前舉辦里民活動、鄰長自強活動時,浮報經費3萬7310元,台北地檢署15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兵分4路展開搜索,並通知黃女到案,全案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等罪方向偵辦。
台北市松山區龍田里黃姓里長,疑似在3年前舉辦里民活動、鄰長自強活動時,浮報經費3萬7310元,台北地檢署15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兵分4路展開搜索,並通知黃女到案,全案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等罪方向偵辦。
黃女遭檢舉,在2023年12月初剛上任時,曾邀請里民到桃園一日遊,每人旅費1200元,其中600元可向區公所申請補助,當天參加人數只有80人,黃女卻浮報有120人,藉機向區公所領取「睦鄰互助聯誼經費」2萬4000元。
同年12月底,龍田里舉辦鄰長自強活動時,黃女邀請鄰長前往松山區米其林必比登推薦的海鮮台菜「金賞軒」用餐,明明只有10人參加,黃女卻灌水成21人,向松山區公所請領每人餐費補助1210元,共浮報1萬33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