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容積率弊案與政治獻金等案,一審遭台北地方法院重判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於8日下午首度開庭,由受命法官呂寧莉獨任進行準備程序,率先針對政治獻金與基金會金流展開攻防。庭訊中,檢察官認為一審針對木可公司侵占政治獻金部分量刑偏低,且柯文哲投資媒體人邱復生的款項屬營利性質應改判有罪;柯文哲則維持一貫立場否認犯罪,期盼有罪部分全數改判無罪。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容積率弊案與政治獻金等案,一審遭台北地方法院重判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於8日下午首度開庭,由受命法官呂寧莉獨任進行準備程序,率先針對政治獻金與基金會金流展開攻防。庭訊中,檢察官認為一審針對木可公司侵占政治獻金部分量刑偏低,且柯文哲投資媒體人邱復生的款項屬營利性質應改判有罪;柯文哲則維持一貫立場否認犯罪,期盼有罪部分全數改判無罪。
高院8日下午行準備程序,由受命法官呂寧莉獨立進行,高檢署則由檢察官梁光宗、邱文中及王貞元蒞庭,應戰柯文哲、李文宗、李文娟及端木正4名被告。
今日庭訊主要為確認檢察官與柯文哲政治獻金案的上訴理由;柯文哲在一審被認定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00萬元判2年;另認定柯文哲與李文宗、李文娟利用木可公司侵占政治獻金6134萬6790元判3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