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一名男子與妻子結婚多年並育有3名子女,原以為一家五口的生活和樂美滿,沒想到他卻抓包妻子出軌,甚至還和小王生下一名孩子,氣得他對小王提告求償100萬元。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小王明知女子是有夫之婦,仍與其發生性行為並生下一子,已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際,侵害丈夫配偶權屬實,最終判處小王需賠償人夫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新北一名男子與妻子結婚多年並育有3名子女,原以為一家五口的生活和樂美滿,沒想到他卻抓包妻子出軌,甚至還和小王生下一名孩子,氣得他對小王提告求償100萬元。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小王明知女子是有夫之婦,仍與其發生性行為並生下一子,已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際,侵害丈夫配偶權屬實,最終判處小王需賠償人夫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新北男子阿力(化名)與妻子小純(化名)於2011年3月11日結婚,婚後育有3名子女,沒想到小純竟在2025年12月間向他提出離婚,還坦承早已與小林(化名)發生婚外情,而且3名小孩的其中1名還是她與小林的骨肉。阿力隨後氣得要求小林與該名小孩進行DNA親緣鑑定,結果分析報告出爐後顯示2人「不排除一親等直系親緣關係之機率99.00000000%」。
阿力怒控,小純偷吃小林還生下一子的行為,已明顯逾越一般社會通念下男女交往的正常分際,破壞2人的婚姻,也侵害他的配偶權,更讓他鬱悶不已、無法接受,所受的精神痛苦難以想像,因此憤而向小林提告求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