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市一名15歲少女A女於2022年離家出走,卻不幸落入狼窟!收留她的蔡姓男子不僅惡意性侵她2次,甚至當起「皮條客」媒介她與不特定男客性交易高達6次。其中一名交易男客為劉姓男子。新北地方法院日前針對民事訴訟做出判決,蔡男與劉男共須賠償少女與母親B女高達250萬元。
新北市一名15歲少女A女於2022年離家出走,卻不幸落入狼窟!收留她的蔡姓男子不僅惡意性侵她2次,甚至當起「皮條客」媒介她與不特定男客性交易高達6次。其中一名交易男客為劉姓男子。新北地方法院日前針對民事訴訟做出判決,蔡男與劉男共須賠償少女與母親B女高達250萬元。
判決指出,A女於2022年5月間離家,期間被蔡男收留在新北市泰山區住處。蔡男明知A女當時為未滿16歲之人,仍強行對其性侵得逞2次。隨後,蔡男更意圖營利,以每次4000元至9000元不等的代價,媒介A女與不特定男客性交易共6次。其中,劉男於5月28日與A女在新莊區某汽車旅館碰面,給付A女手機1支與2000元儲值卡為報酬,並親吻、撫摸其胸部。刑事部分,蔡男已遭判刑2年6月,劉男判刑8月。
民事庭審理時,A女與母親B女痛心向2人求償。蔡男對侵權事實與求償金額完全承認,在法庭上直接「認諾」,法官當庭依法逕判蔡男賠償A女150萬元、母親7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