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義縣27歲飲料店員蔡姓男子透過IG認識13國一女生,交往一年後在布袋著名觀光景點「高跟鞋教堂」旁公廁發生親密關係,事後因未做防護措施,少女身體有異、接受諮商才曝光。一審法官考量蔡男坦承悔改、無強暴脅迫,且賠償115萬元取得家屬諒解,依「情輕法重」予以減刑,判處1年8個月徒刑、緩刑5年。
嘉義縣27歲飲料店員蔡姓男子透過IG認識13國一女生,交往一年後在布袋著名觀光景點「高跟鞋教堂」旁公廁發生親密關係,事後因未做防護措施,少女身體有異、接受諮商才曝光。一審法官考量蔡男坦承悔改、無強暴脅迫,且賠償115萬元取得家屬諒解,依「情輕法重」予以減刑,判處1年8個月徒刑、緩刑5年。
判決指出,27歲蔡姓男子是一名手搖飲料店員,2024年夏天偶然透過Instagram(IG)認識當時13歲、準備就讀國一女生。因兩人互有好感後,進一步確立男女朋友關係。
2025年7月23日,兩人交往一年的凌晨0時許,兩人相約到嘉義縣布袋鎮知名景點「高跟鞋教堂」旁的公共廁所。就在無人打擾的氛圍,蔡男在沒有強迫對方的情況下,先是親吻對方嘴巴、撫摸胸部,隨後就做了「愛愛」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