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義縣太保市37歲陳姓男子疑因向工廠負責人借錢遭拒,在三天內兩度前往該工廠縱火,火勢造成鐵捲門等物燒毀碳化、地板燻黑,所幸仍未燒毀建築。嘉義地檢署日前偵查終結,依涉犯放火燒燬現有人所在及現未有人所在之他人所有建築物未遂罪嫌,將陳男提起公訴,目前陳男仍在押。
嘉義縣太保市37歲陳姓男子疑因向工廠負責人借錢遭拒,在三天內兩度前往該工廠縱火,火勢造成鐵捲門等物燒毀碳化、地板燻黑,所幸仍未燒毀建築。嘉義地檢署日前偵查終結,依涉犯放火燒燬現有人所在及現未有人所在之他人所有建築物未遂罪嫌,將陳男提起公訴,目前陳男仍在押。
檢警調查,陳男與某工廠陳姓負責人存有糾紛,8月5日晚間10時53分,陳男趁工廠內無人,攜帶殺蟲劑前往辦公室,朝辦公桌文件噴灑後以打火機點燃。火勢隨後延燒辦公室內的電腦、辦公桌等物,造成部分地板及鐵皮牆面燻黑,但工廠建築物未被燒毀。檢方認定此舉涉犯放火燒毀現未有人所在之他人建築物未遂罪。
陳男首度縱火未成,7日下午6時8分再度折返該工廠。當時工廠內尚有員工在內,陳男明知此情況,仍持機車汽油精朝鐵捲門外的木板及雜物噴灑,再利用殺蟲劑噴罐及打火機點火引燃。此次火勢造成鐵捲門等物燒毀碳化、地板燻黑,所幸仍未燒毀建築。檢方認定此部分涉犯放火燒毀現有人所在之他人建築物未遂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