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調查局前台北市調查處中正調查站組長劉錦勳,涉嫌長期接受友人公司飲宴、唱歌、高爾夫球等招待,竟將手中的調查權限「私用」,不僅指示下屬林廷祐幫特定公司進行數位鑑識,還協助調取未公開的博士論文,供對方蒐集訴訟證據,台北地檢署認定,劉男明知案件尚未正式立案,仍利用職務之便替友人公司免費辦案,使公司省下至少30萬元鑑識費用,甚至取得一般民眾難以取得的資料,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違法圖利、刑法洩密等罪起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8年、褫奪公權。
調查局前台北市調查處中正調查站組長劉錦勳,涉嫌長期接受友人公司飲宴、唱歌、高爾夫球等招待,竟將手中的調查權限「私用」,不僅指示下屬林廷祐幫特定公司進行數位鑑識,還協助調取未公開的博士論文,供對方蒐集訴訟證據,台北地檢署認定,劉男明知案件尚未正式立案,仍利用職務之便替友人公司免費辦案,使公司省下至少30萬元鑑識費用,甚至取得一般民眾難以取得的資料,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違法圖利、刑法洩密等罪起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8年、褫奪公權。
檢方調查,劉錦勳過去擔任台北市調查處中正調查站組長,2014年間結識三顧公司實際負責人陳宗基,雙方往來逐漸密切。劉男任職期間,多次接受陳男及公司安排的飲宴、唱歌、高爾夫球等招待,雙方因此建立深厚私人交情。
2022年間,陳宗基懷疑公司前負責人楊智惠涉嫌竊取營業秘密,並將公司技術內容運用於博士論文。不過,由於公司本身缺乏數位鑑識能力,且無法取得楊女尚未公開的博士論文,陳男遂向劉錦勳請託,希望透過其調查官身分協助蒐集相關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