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總統陳水扁女婿趙建銘昨天深夜自越南返國,大動作公開與陳幸妤的離婚協議「第8條」全文,意指雙方協議婚姻期間相關隱私均不得外洩,否則「須賠償1億元」,暗示陳幸妤先前言論已違約。但知名法界人士「黑心律師」楊律師隨即拋出法理剖析,指趙建銘看似握有必勝法寶,但若真走上法庭,陳幸妤非但可能不用給一毛錢,甚至能反過來向趙建銘追討上千萬元。
前總統陳水扁女婿趙建銘昨天深夜自越南返國,大動作公開與陳幸妤的離婚協議「第8條」全文,意指雙方協議婚姻期間相關隱私均不得外洩,否則「須賠償1億元」,暗示陳幸妤先前言論已違約。但知名法界人士「黑心律師」楊律師隨即拋出法理剖析,指趙建銘看似握有必勝法寶,但若真走上法庭,陳幸妤非但可能不用給一毛錢,甚至能反過來向趙建銘追討上千萬元。
楊律師分析,趙建銘以陳幸妤違反保密條款為由提告索賠,在法律攻防上至少存在三大破綻。首先,協議書第8條記載「雙方就婚姻期間的個人生活、職業等相關隱私,及協議期間的細節,均應保守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揭露、批評、詆毀;若違反致任一方或親屬隱私受侵害,該方應賠償懲罰性金額一億元」,其中雖約定「隱私應保守秘密」,卻未精確定義何謂「個人生活」或「職業隱私」,在範圍模糊不清的情況下,依《民法》總則法理,意思表示不確定,可視為無效,「所以第8條無效」。
其次,就算第8條有效,但內容及定義都不明,「怎麼確定陳幸妤說的哪句話違反契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