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雲林縣虎尾鎮43歲陳姓男子26日晚間涉嫌酒駕撞擊17歲陳姓少年,少年噴飛卡在後擋風玻璃,陳男竟將傷者拉下車棄置路旁,讓頭部重創、意識不明的少年等死,隨後拔除車牌並謊報車輛失竊逃逸。警方在案發後2小時循線逮人,但少年送醫院急救後仍因傷勢過重回天乏術。全案依公共危險、肇事逃逸等罪嫌將陳男移送法辦。
雲林縣虎尾鎮43歲陳姓男子26日晚間涉嫌酒駕撞擊17歲陳姓少年,少年噴飛卡在後擋風玻璃,陳男竟將傷者拉下車棄置路旁,讓頭部重創、意識不明的少年等死,隨後拔除車牌並謊報車輛失竊逃逸。警方在案發後2小時循線逮人,但少年送醫院急救後仍因傷勢過重回天乏術。全案依公共危險、肇事逃逸等罪嫌將陳男移送法辦。
警方調查,26日晚間9時50分,就讀農工職校的17歲陳姓少年,騎自行車離開同學家返家。當他行經虎尾鎮文科路與芒果大道路口準備左轉時,遭陳姓男子駕駛的黑色轎車由後方高速追撞。少年受強大衝擊力影響噴飛,先撞擊轎車前擋風玻璃,隨後滾落並卡在後擋風玻璃處。
陳男肇事後並未報案,反而繼續向前行駛約200公尺後才停在路邊。他下車發現少年仍卡在車後方,竟動手將頭部重創、意識不明的少年拉下車,直接棄置於路旁草地,隨即駕車離去。陳姓少年後經送往虎尾若瑟醫院急救,仍因傷勢過重回天乏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