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一家房產代銷公司3年前代理銷售某建商位於高雄前鎮區的一處建案,全部完售後雙方卻撕破臉,代銷公司控訴建商惡意扣留600多萬元服務費、溢價分配款等費用,氣得告上法院追討;建商則反控代銷勾結投資客炒房,導致7戶解約不算完售。高雄地院審理後,認定建商無法拿出代銷勾結炒房實據,判應給付代銷公司494萬餘元。仍可上訴。
高雄一家房產代銷公司3年前代理銷售某建商位於高雄前鎮區的一處建案,全部完售後雙方卻撕破臉,代銷公司控訴建商惡意扣留600多萬元服務費、溢價分配款等費用,氣得告上法院追討;建商則反控代銷勾結投資客炒房,導致7戶解約不算完售。高雄地院審理後,認定建商無法拿出代銷勾結炒房實據,判應給付代銷公司494萬餘元。仍可上訴。
代銷公司提告主張,雙方於2023年簽下包銷合約,約定佣金、溢價部分之分潤,最後除了有7戶因建商懷疑有投資客勾結仲介炒作而解除契約外,其餘戶數全部完售,並已依約在2024年底將銷售中心撤場復原、交付結案報告給建商,但建商卻至今賴帳,包含服務費、溢價分配款以及關係戶銷售費等,合計共積欠6239000元。
但建商怒反擊指出,建案銷售期間發現代銷人員私下勾結投資客與外部仲介,在網路聯手刊登廣告炒作拉抬房價,違反《平均地權條例》,導致這7戶被迫解約,害公司蒙受市場跌價與商譽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