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強化防制毒品與毒駕,行政院會明天(25日)預計討論並通過《刑法》、《刑法施行法》與《菸害防制法》修法,未來只要持有電子煙就會直接沒入,並可處以3萬元至10萬元罰鍰,同時也修法調整假釋規範,未來毒駕、酒駕等不能安全駕駛罪累犯,5年內再犯者不得假釋。
為強化防制毒品與毒駕,行政院會明天(25日)預計討論並通過《刑法》、《刑法施行法》與《菸害防制法》修法,未來只要持有電子煙就會直接沒入,並可處以3萬元至10萬元罰鍰,同時也修法調整假釋規範,未來毒駕、酒駕等不能安全駕駛罪累犯,5年內再犯者不得假釋。
行政院長卓榮泰本月在行政院會拍板源頭嚇阻、強化查緝、重懲毒駕等14項因應策略。行政院日前已通過《刑法》第185條之3、《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修正草案,包含加重毒駕刑責、吸毒者預防性吊照等,法務部毒審會也已將依托咪酯類提升為一級毒品。
行政院會明天預計討論、通過法務部、衛福部分別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77條、第79條之1修正草案、《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