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義一名女子婚後生了一名女兒沒多久就和丈夫離婚,沒想到離婚後3個月才向前夫坦白,女兒根本不是前夫的親生骨肉,也讓主要負責照顧女嬰的姑姑氣得對前嫂嫂及女嬰生父提告求償。嘉義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女嬰生母及生父未盡扶養義務,最終判處須返還姑姑27萬6028元扶養費,全案仍可上訴。
嘉義一名女子婚後生了一名女兒沒多久就和丈夫離婚,沒想到離婚後3個月才向前夫坦白,女兒根本不是前夫的親生骨肉,也讓主要負責照顧女嬰的姑姑氣得對前嫂嫂及女嬰生父提告求償。嘉義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女嬰生母及生父未盡扶養義務,最終判處須返還姑姑27萬6028元扶養費,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嘉義一名男子阿鄧(化名)與美美(化名)於2017年結婚,並在2023年6月生下一名女兒,但女兒出生後主要都是由阿鄧的妹妹協助照顧,同住期間的奶粉、尿布及日常生活開銷也大多都由姑姑負擔。怎料美美才生下女兒沒多久,就在同年底與丈夫調解離婚,更離譜的是,美美直到2024年3月才向前夫坦承,女兒其實並非阿鄧的親生骨肉。
阿登得知此事後大受打擊,隨後依循法律途徑確認親子關係,經過嘉義地院家事案件審理後,確認女嬰的確不是阿登的親生女兒。消息曝光後,更是讓出錢出力照顧女嬰的阿鄧妹妹氣憤不已,原以為女嬰是自家血脈,才會費心費錢地前前後後照顧將近17個月,如今得知孩子與自家毫無血緣關係後,阿鄧妹妹也決定向前大嫂及女童生父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返還扶養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