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彰化一名施姓男子本月4日涉嫌吸食毒品後駕車,在遭遇警方查緝時企圖逃逸,過程中不僅開車輾過員警右腳,更撞傷派出所所長,導致所長右腿骨折送醫開刀。案發後,彰化地院原裁定將施男「無保請回」,引發外界高度關注。彰化地檢署對此結果不服,火速提起抗告,全案於今(12)日出現重大逆轉,施男經重開羈押庭後,已遭法院裁定預防性羈押。
彰化一名施姓男子本月4日涉嫌吸食毒品後駕車,在遭遇警方查緝時企圖逃逸,過程中不僅開車輾過員警右腳,更撞傷派出所所長,導致所長右腿骨折送醫開刀。案發後,彰化地院原裁定將施男「無保請回」,引發外界高度關注。彰化地檢署對此結果不服,火速提起抗告,全案於今(12)日出現重大逆轉,施男經重開羈押庭後,已遭法院裁定預防性羈押。
施男肇事後被逮後,經毒品唾液快篩,對依托咪酯類及甲基安非他命皆呈現陽性反應,確認為毒駕。然而,彰化地院原先審理時,以卷內證據尚不足以構成羈押原因為由,駁回檢方聲請並諭知無保請回。
彰化地檢署隨即提出抗告,台中高分院審理後指出,施男已坦承毒駕且造成員警受傷,加上過去曾有遭通緝的紀錄,原審認定「無羈押必要」的理由仍有進一步研求的空間,因此於10日撤銷原裁定,發回彰化地院重新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