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藝人王大陸因懷疑遭「閃兵集團」首腦陳志明詐騙,為了把錢要回來,找上前北市刑大隊長劉居榮偷查對方個資,遭新北地檢署依違反《個資法》起訴,全案今年1月辯論終結,新北地院一審宣判王大陸6個月有期徒刑,且可易科罰金。王的女友闕沐軒也一併被判刑。
藝人王大陸因懷疑遭「閃兵集團」首腦陳志明詐騙,為了把錢要回來,找上前北市刑大隊長劉居榮偷查對方個資,遭新北地檢署依違反《個資法》起訴,全案今年1月辯論終結,新北地院一審宣判王大陸6個月有期徒刑,且可易科罰金。王的女友闕沐軒也一併被判刑。
根據檢方起訴,王大陸為了閃兵,砸360萬當「盤子」,找上陳志明幫忙,但卻因對方入獄失聯,王誤以為遭到詐騙,為了把錢拿回來,找上前北市刑大隊長劉居榮報案並請他幫忙查陳志明的個資,後來也讓整起閃兵案愈演愈烈,席捲整個演藝圈,王大陸除因閃兵案遭起訴外,另被檢方依違反《個資法》起訴。
新北地院今日一審宣判,王大陸及女友闕沐軒涉犯《個資法》各判有期徒刑6月、其餘共犯判處有期徒刑3月,均得易科罰金,前北市刑大隊長劉居榮涉犯偽造文書,處有期徒刑1年6月;王大陸等人非法蒐集個人資料部分,無罪,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