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市粟姓男子明明住在自家人共有的房產中,卻偽造租賃契約,連續3年向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申請「住宅租金補貼」,詐領金額達19萬2000元。刑事部分粟男已被判刑定讞,北市都發局隨即發函要求退還補貼款;粟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宣稱有付現金給兄弟,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判決駁回,粟男確定得把錢吐出來。
台北市粟姓男子明明住在自家人共有的房產中,卻偽造租賃契約,連續3年向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申請「住宅租金補貼」,詐領金額達19萬2000元。刑事部分粟男已被判刑定讞,北市都發局隨即發函要求退還補貼款;粟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宣稱有付現金給兄弟,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判決駁回,粟男確定得把錢吐出來。
判決指出,粟男自2016年起,陸續檢附其承租台北市士林區某房屋的租賃契約,分別向北市府申請106、107及109年度的住宅租金補貼。北市府審核後核准,以每期6000元金額,共撥款32期,合計發給粟男19萬2000元。
然而,士林地檢署在偵辦詐欺案時意外發現,該房屋根本是粟男兄弟共有,粟男出獄後便與家人無償居住在內,雙方並無實質租賃關係,卻共同偽造契約騙取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