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市黃姓男子去年4月間透過交友軟體「Lemo」結識年僅17歲的高職少女A女,兩人協議以2000元代價進行性交易。黃男當日騎乘機車,載著身穿學校制服的少女返回住處完成性交易,甚至直到進房前一刻還在對交易金額「殺價」。案經檢警循線查獲移送法辦,士林地院近日審結,依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黃男有期徒刑4月,緩刑2年,並應向公庫支付2萬元。
台北市黃姓男子去年4月間透過交友軟體「Lemo」結識年僅17歲的高職少女A女,兩人協議以2000元代價進行性交易。黃男當日騎乘機車,載著身穿學校制服的少女返回住處完成性交易,甚至直到進房前一刻還在對交易金額「殺價」。案經檢警循線查獲移送法辦,士林地院近日審結,依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黃男有期徒刑4月,緩刑2年,並應向公庫支付2萬元。
17歲的A女去年4月透過交友軟體「Lemo」上認識了黃姓男子,兩人談好以2000元代價見面「轉大人」。當天中午,A女剛下課就穿著醒目的學校制服,前往捷運站與黃男碰面。
黃男見少女長相清純、身穿校服,不顧對方仍是未成年身分,隨即騎乘機車「載回自家住處」,兩人在房內發生性行為。事後,警方透過監視器鎖定黃男機車車牌,並在少女內褲上採樣到關鍵D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