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許多不想浪費醫療資源的網友都同意「拒絕心肺復甦術或維生醫療」(Do not resuscitation,DNR)也已簽署相關同意書,就有一名分享他想將「DNR標示」刺青在手腕,以避免急救爭議、PO文曝光後頓時引發熱議,沒想到卻有醫護人員指出,刺青其實並無法律效力,實務仍以家屬與正式文件為準。
許多不想浪費醫療資源的網友都同意「拒絕心肺復甦術或維生醫療」(Do not resuscitation,DNR)也已簽署相關同意書,就有一名分享他想將「DNR標示」刺青在手腕,以避免急救爭議、PO文曝光後頓時引發熱議,沒想到卻有醫護人員指出,刺青其實並無法律效力,實務仍以家屬與正式文件為準。
一名網友日前在Threads上PO文表示,曾經聽聞醫護人員在急救時未必會及時看到註記在健保卡上的「DNR標示」,因此最好將相關意願展現在手腕等較容易被看到的身體部位,好讓醫護人員在為患者綁上醫院識別帶時可以馬上看到。對此,原PO也想將DNR標示刺青在手腕上,只可惜在刺青後的1年內不能維持每3個月固定捐血的習慣。
原PO後來留言補充表示,之所以會有「將DNR標示刺在手腕上」的想法,是因為過去友人和他一樣的主張DNR,也已在健保卡上註記、獲得家人的尊重,沒想到友人某天上班途中發生嚴重車禍並被救護車送醫後,因醫護人員當下並無查詢健保卡註記,結果友人被醫護人員拼命地搶救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