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民黨立院黨團5日提出軍購特別條例黨團版本,以國民黨智庫版本為主,規模為3800億元,施行至2028年12月31日止。國防部對此表示,國民黨在草案中所列之美方知會國會3案,為一般軍購案,並非特別條例範圍;並強調若採階段性編列,恐因相關作業程序及預算審議期程冗長,不利戰力快速籌建。
國防部表示,該項草案所列、美方知會國會之「台灣戰術網路(TTN)暨部隊覺知應用套件(TAK)」、「陸軍AH-1W型直升機零附件」及「魚叉飛彈可修件檢修」等3案,是屬向美遞交發價書需求信函之一般軍購案,預算已編列於公務預算,非屬國防部《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範圍。
國防部指出,依對美軍購程序,台美雙方簽署發價書後,美國防部始可啟動與主、次合約商之議約作業,確認最终價款、品項、期程與交運時間。國民黨版草案所列籌購項目,均明列預算金額,可能導致各案項無法依美國防部議約實況調整預算,提高執行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