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最貪女檢察官」之稱的高檢署前檢察官陳玉珍包庇賭博電玩業者,收賄2300萬元,遭判刑12年定讞,目前正在監服刑,她日前6度聲請假釋,但矯正署假釋委員會認為,陳玉珍破壞公權力公正執行,不符合假釋條件,因此再度駁回她的聲請。
陳玉珍是司法官學院25期結業,曾任宜蘭、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曾參與偵辦尹清楓命案、蘇建和命案,2002年還曾指揮海巡署人員,在海上偵破基隆籍漁船「穎昇八號」從菲律賓走私軍火案。
1996年,陳玉珍在板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任內,結識賭博電玩業者陳永華,她利用職務按月收取25萬元賄款,再以地檢署同一被告「後案併前案」的分案規則,將施的案件都轉到自己身上偵辦,最後再以不起訴了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