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南市48歲鹽酥鴨業者鄭傳吉,被控於去年12月16日酒後開著賓士車在安平區撞死23歲陳姓垃圾車女清潔員。台南地檢署今(11日)依酒駕致死罪起訴鄭男,並隨著起訴卷宗移審地院。台南地院下午召開移審庭,法官審酌鄭男涉犯情節重大且有逃亡之虞,裁定繼續羈押。鄭男確定無法跟家人共度春節。
台南市48歲鹽酥鴨業者鄭傳吉,被控於去年12月16日酒後開著賓士車在安平區撞死23歲陳姓垃圾車女清潔員。台南地檢署今(11日)依酒駕致死罪起訴鄭男,並隨著起訴卷宗移審地院。台南地院下午召開移審庭,法官審酌鄭男涉犯情節重大且有逃亡之虞,裁定繼續羈押。鄭男確定無法跟家人共度春節。
台南地院裁定被告鄭傳吉續押理由:一、犯罪嫌疑重大:鄭男涉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2項前段之罪,犯罪事證明確且嫌疑重大。其酒後駕車高速衝撞垃圾車導致23歲隨車員當場死亡,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95毫克。
二、有逃亡之虞:本罪面臨3年以上、10年以下重刑,且被告須承擔高額民事賠償。法官審酌被告案發初期曾「否認肇事駕駛」,庭訊時又自稱「經濟狀況欠佳」,顯見其規避司法審判意願高,極可能畏罪逃亡,具刑事訴訟法逃亡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