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院會今晚(30日)挑燈夜戰,成功在本會期最後一次院會完成法案清倉,包含《衛星廣播電視法》、《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及《立法院組織法》等修法。對此,行政院晚間回應,面對立法院棄守憲法職權、怠於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卻通過侵害新聞自由、悖離民主憲政秩序的法案,行政院勢將採取合法、合憲的作為與救濟手段,以維護憲政秩序與民主價值。
有關立法院今通過《衛廣法》、《不當黨產條例》及《立法院組織法》等修法,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這是我國憲政史上首次,立法院在預算會期完全未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卻接連通過侵害行政權的法案;在本會期最後一天,更接連倒退式修法,強行通過高度爭議、違反憲政民主價值、甚至可能讓現行刑法制裁體系出現漏洞的法案,完全藐視憲法精神與既有司法判決。
李慧芝指出,「廣電三法」(《廣播電視法》、《有線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自2003年修正以來,確立政府與政黨不得投資民營廣電事業的「黨政軍退出媒體」原則,作為防止政治介入媒體、維護媒體獨立與新聞自由的核心制度,至今已實施逾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