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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的保溫杯怎麼處理?環保局揭「正確回收法」很多人都不知道…丟錯恐挨罰6000元

作者|鏡報

保溫杯用了很長一段時間,若已不再如往常保溫或是飄出異味,許多民眾都會選擇換新,然而舊保溫杯該如何處置也是一大學問。新北市環保局提醒,金屬保溫瓶屬可回收的「廢金屬類」,然而塑膠外層與不鏽鋼內膽的複合材質則當一般垃圾處理,若未依規定分類,恐依《廢棄物清理法》最高開罰6000元。

保溫瓶怎麼丟才對?新北環保局教你正確回收方法

一名網友日前在Threads上PO文表示,他倒垃圾時意外發現鄰居一次性丟掉了一整袋不鏽鋼保溫杯,目測數量至少有6、7 個,讓他相當訝異,也好奇若家中有不要的保溫杯,如何回收或丟棄才是正確的處理方式。

事實上,新北市環保局曾透過粉專「新北i環保」PO文說明,金屬保溫瓶若是不小心摔摔到,保溫效果會變差,或是裝過咖啡、茶等飲料,使用一段時間後可能會產生怪味,而這時候就有不少民眾會考慮換新。對此,新北市環保局提醒,金屬保溫瓶顧名思義在回收分類屬於「廢金屬類」,所以是可回收物品,民眾可在妥善分類後交給回收車。

根據新北市環保局資源回收資訊網,如果保溫瓶的外層塑膠、內膽不鏽鋼,屬於「複合材質」因此可當「無法回收的一般垃圾」丟棄。至於陶瓷保溫瓶因無法回收、焚燒,需用報紙或袋子包裝好後再交給回收車,若無按規定丟棄,恐遭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1200元至60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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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 2025.08.11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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