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高雄市發生一起離譜的闖屋猥褻事件。一名男子小陳(化名)清晨發現樓上鄰居住處大門未鎖,竟偷 […]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高雄市發生一起離譜的闖屋猥褻事件。一名男子小陳(化名)清晨發現樓上鄰居住處大門未鎖,竟偷偷潛入屋內,趁著人妻萱萱(化名)與丈夫熟睡之際,大膽伸出狼爪猥褻。萱萱在睡夢中驚醒崩潰尖叫,一旁的丈夫見狀立刻追出壓制。全案經法院審理,法官不採信小陳「進屋看格局」的荒謬辯詞,依乘機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4月,另依侵入住宅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
回顧這起驚悚案件,事發於清晨時分,小陳悄悄來到樓上住戶門前,發現大門並未上鎖便擅自闖入。進屋後,他看見萱萱與丈夫正躺在蓆子上熟睡,竟色膽包天,趁萱萱毫無防備且無法抗拒之際,伸手觸摸侵犯。萱萱在睡夢中察覺異樣,一睜眼赫然驚見小陳就蹲坐在自己身前,嚇得當場放聲尖叫。睡在一旁的丈夫被驚醒後,立刻起身追趕,並在住處外將小陳壓制在地。小陳眼見事跡敗露,一度當場下跪苦苦哀求夫妻倆不要報警,隨後趁隙逃離現場,但仍遭獲報趕抵的警方循線逮捕送辦。
案件進入法院審理時,小陳矢口否認猥褻犯行,辯稱自己只是出於好奇才進屋看格局;其辯護律師也主張,案發時天色昏暗,且萱萱的內衣褲經檢驗並未採集到小陳的DNA,質疑不可能摸黑犯案。然而法官認為,屋內當時仍有夜燈與窗外微光,並非完全無法視物;且短暫的輕微觸摸本就不一定會留下足以檢出的DNA,不能以此作為未犯案的鐵證。
法官進一步審酌,萱萱從警詢到法庭上的指述始終一致,與丈夫的證詞及現場情況完全吻合。且萱萱案發後出現劇烈情緒反應,甚至伴隨做惡夢等創傷症狀,符合遭受性暴力的常見狀態,認定小陳的辯詞純屬卸責。法院痛批小陳無故闖入他人住宅,並對熟睡女子伸出狼爪,嚴重侵害居住安全與性自主權,加上犯後始終否認、未賠償也未獲諒解,犯後態度不佳,最終將兩項犯行分別論罪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