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鼓山區一名47歲張姓男子日前騎乘機車行經美術東四路時,手持香菸吸食還3度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遭巡邏警方攔查。張男主動出示戒毒證明,聲稱戒毒多年,但經唾液毒品快篩後仍呈安非他命陽性反應,當場遭逮捕送辦,另因多項交通違規,最高恐面臨13萬8000元罰鍰。

高雄市鼓山區一名47歲張姓男子日前騎乘機車行經美術東四路時,手持香菸吸食還3度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遭巡邏警方攔查。張男主動出示戒毒證明,聲稱戒毒多年,但經唾液毒品快篩後仍呈安非他命陽性反應,當場遭逮捕送辦,另因多項交通違規,最高恐面臨13萬8000元罰鍰。
鼓山警分局表示,龍華派出所員警於8月3日下午4時許巡邏行經鼓山區美術東四路時,發現張男騎車途中手持香菸吸食,且沿途3次變換車道均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影響交通安全,立即上前攔停盤查。
警方進一步查出,張男的機車駕照早已遭註銷,遭盤查時神情緊張、身上散發毒品氣味,具有施用毒品徵候。張男為證明自己未吸毒,主動出示戒毒證明,向警方表示已戒毒多年,希望能取得信任。
經警方依法對張男實施唾液毒品快篩,檢測結果呈安非他命陽性反應,隨即依現行犯將他逮捕,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除刑事責任外,警方也針對張男多項交通違規依法舉發,包括毒駕可處9萬元罰鍰、駕照遭註銷仍騎乘機車可處3萬6000元、3次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共裁罰1萬800元,以及騎車手持香菸影響行車安全可處1200元,合計最高可處13萬80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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