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國峻表示,26日晚間,警方取得陳家人同意,進入屋內搜索採證,先在一樓冰箱最底層的冷凍櫃內,找到死者的內臟組織,又在三樓倉庫內的塑膠整理箱中,尋獲死者的四肢及軀幹,連頭顱在內,一共發現七塊屍塊,並查扣陳男犯案用的鐵鎚、料理刀。

簡國峻表示,26日晚間,警方取得陳家人同意,進入屋內搜索採證,先在一樓冰箱最底層的冷凍櫃內,找到死者的內臟組織,又在三樓倉庫內的塑膠整理箱中,尋獲死者的四肢及軀幹,連頭顱在內,一共發現七塊屍塊,並查扣陳男犯案用的鐵鎚、料理刀。
人在醫院的陳男得知事跡敗露,毫不隱瞞地向警方坦承犯案,並表示因不滿妻子不依約分產,才會痛下殺手。
檢警調查,陳男25日早上先到桃園療養院精神科申請病歷複本,之後打電話要妻子來住處找他,等妻子進屋後,他就開始質問財產分配的事,而陳妻依舊堅持雙方仍是夫妻關係、拒絕分產,二人為此發生激烈爭吵。
怒不可抑的陳男衝到廚房拿了一把料理刀,回到客廳朝妻子頭部揮砍數刀,陳妻因此血流不止,陳男卻未罷手,又摀住妻子口鼻,導致她因為失血過多及窒息雙重因素休克死亡。
陳男為了避免東窗事發,憑藉曾從事屠宰業的經驗,將死者拖進浴室裡肢解成七大塊,以利後續棄屍。
簡國峻說:「陳男為了避免屍塊腐敗發臭,犯案隔天中午還騎腳踏車到建材行購買石灰粉,回到住處後,就將石灰粉撒在塑膠整理箱裡的屍塊上,之後將另外二個裝有雜物的塑膠整理箱,疊放在藏屍箱上面,以掩人耳目。我們搜索到三樓倉庫時,血水的味道依舊瀰漫在空氣中,石灰粉效果有限。大家都很難想像,有人會對結縭三十年的伴侶下如此毒手!」
由於罪證確鑿,陳男很快被檢方起訴,不過,案件移審法院後,他卻突然翻供表示,自己是被家族已故的「木頭阿姨」附身,才會犯下滔天大罪,更不斷強調自己罹患精神疾病,想藉此獲得輕判。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他手法凶殘、不值同情,若僅判無期徒刑恐違背正義,因此判處死刑。
全案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酌陳男當時年逾70歲,無期徒刑已經可使他終身與社會隔絕,因此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也同意高院論點,全案三審定讞,讓這起悲劇劃下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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