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NONO(陳宣裕)在MeToo運動期間遭10名女子指控性侵、猥褻等罪嫌。台灣高等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其餘5名被害人指控的部分則因證據不足皆判處無罪;二審維持原判。高檢署決定不提上訴,希望讓NONO早日入監服刑。然而,NONO本人對於有罪判決不服,確定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藝人NONO(陳宣裕)在MeToo運動期間遭10名女子指控性侵、猥褻等罪嫌。台灣高等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其餘5名被害人指控的部分則因證據不足皆判處無罪;二審維持原判。高檢署決定不提上訴,希望讓NONO早日入監服刑。然而,NONO本人對於有罪判決不服,確定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MeToo事件期間,NONO被爆出對多名女性伸出狼爪,士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NONO共侵害6名被害人,依涉犯7個罪名提起公訴。
NONO唯一被認定有罪的犯行,是他在2011年間透過綜藝節目鎖定一名女子,假借下節目載送對方回家,卻改道至大稻埕河濱停車場,並在車上性侵女子未遂。法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其有期徒刑2年6個月。高等法院上月23日二審宣判時,認為一審量刑在法定範圍內,並無明顯濫權或過重,因此駁回檢方嫌量刑過輕的上訴,維持原判。
至於其他被害人指控遭強制猥褻、強制性交等罪嫌部分,一、二審法官均認為,受害女子皆未目睹被告對其他人的行為,無法互為補強證據;且部分受害人的陳述略有瑕疵,或與客觀事證不符。依「罪證有疑、利歸被告」原則,在沒有其他足夠積極證據佐證下,法院均判處無罪。
高檢署日前指出,針對一、二審均獲判無罪的5名被害人提告部分,根據《刑事訴訟妥速審判法》規定,檢方決定不再上訴,期盼判決早日確定讓NONO盡早入獄。但NONO已提出上訴,全案將上訴至最高法院。
★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