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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院陳姓女法官多次裁定放走有隨機傷人前科的李姓婦人,甚至裁定李婦獲釋後定期向承辦的張姓檢察官報到,引起各界譁然。圖為高雄地院外觀。(本刊資料照)
高雄地院陳姓女法官多次裁定放走有隨機傷人前科的李姓婦人,甚至裁定李婦獲釋後定期向承辦的張姓檢察官報到,引起各界譁然。圖為高雄地院外觀。(本刊資料照)

雄院裁定暴力婦停押改找檢察官報到惹議 高雄高分院火速更裁狠打臉原審法官

高雄地院陳姓女法官多次裁定放走有隨機傷人前科的李姓婦人,甚至裁定李婦獲釋後定期向承辦的張姓檢察官報到,引起各界譁然。高雄地檢署立即提起抗告,高雄高分院火速審理後,今(30)日再度認定地院裁定理由不完備,狠狠打臉雄院,第3度撤銷原裁定,發回地院更裁。

60歲李姓婦人有多次傷害前科,今年2月間在高雄市新興區一家超商排隊時,因不滿女店員服務態度,竟隨手抓起貨架上的威士忌酒瓶猛砸28歲女店員頭部,導致潘女頭破血流送醫,遭警方當場逮捕送辦。

李婦落網後原遭裁定羈押,不過,雄檢上月起訴李婦並將此案移審法院後,承辦的陳姓女法官仍裁定續押。但到了上月30日,全案辯論終結,法官決定停押並釋放李婦,論告的張姓女檢察官認為李婦曾多次遭通緝,且居無定所並有反覆實施之虞,二度提起抗告,均獲高雄高分院支持,撤銷原裁定發回地院更裁。

詎料,陳姓女法官竟於4月27日更裁時不但不理會二審見解,仍決定停止羈押,更加碼諭知李婦停止羈押後,應自5月1日起每週三下午2點半必須前往高雄地檢署向承辦的張姓女檢察官本人報到,遭外界認定是對積極抗告的檢察官「公報私仇」,外界也認為此舉不但是製造院檢矛盾,乾脆直接向承審法官報到,此外,如果縱放李婦,將來又發生其他刑案,一定要算在放人的女法官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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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4.30 21:4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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