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前工程師涉嫌外流先進製程關鍵技術,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今(27日)一審宣判,主嫌陳力銘依違反國安法等罪判處10年徒刑,其餘涉案工程師分別判處2年至6年不等刑期,另設備商東京威力台灣分公司也被判罰金1.5億元。

台積電前工程師涉嫌外流先進製程關鍵技術,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今(27日)一審宣判,主嫌陳力銘依違反國安法等罪判處10年徒刑,其餘涉案工程師分別判處2年至6年不等刑期,另設備商東京威力台灣分公司也被判罰金1.5億元。
檢方指出,陳力銘原為台積電12廠良率工程師,離職後轉往東京威力任職。為爭取公司打入台積電先進製程供應鏈,他自2023年8月起,多次聯繫仍在職的同事吳秉駿、戈一平與陳韋傑,利用私下聚會機會,要求對方開啟公司筆電系統,讓他以手機翻拍機密資料。
這些資料包含「14奈米以下製程IC製造技術」及相關關鍵氣體、化學品與設備技術,屬於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檢方認定,陳男將資料重製後回傳公司,用於改善蝕刻機台性能,試圖提升通過2奈米製程設備測試的機會。台積電發現異常後展開內部調查,並於2024年7月提告,檢調隨後發動搜索約談,揭露整起洩密行動。
法院審理後認定,4名工程師確實涉及竊取與外流營業秘密,判處陳力銘10年、吳秉駿3年、戈一平2年、陳韋傑6年徒刑。另東京威力因未善盡監督責任,成為國安法下起訴法人首例,被判罰金1.5億元,緩刑3年,並須支付台積電1億元及國庫5000萬元。
此外,公司員工盧怡尹因案發後指示刪除相關資料,涉湮滅證據罪,被判10月徒刑、緩刑3年,並須接受法治教育。全案仍可上訴。
★《鏡週刊》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相關文章
撐下去就年薪350萬!台積電前員工嘆「錯過人生巔峰」 網一句話點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