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車輛駕駛兵林姓上兵,5年前為解決14萬元個人債務,偷拍參謀辦公室內的「愛國者飛彈技術、分布圖」等文件給不詳人士,獲得4000元報酬,被依陸海空軍刑法收集軍事機密未遂罪起訴。一審認定文件非機密,林行為是出於「重大無知」,判他無罪。案經上訴,台中高分院更一審今(16日)宣判,法官認為林認知文件是軍事機密而偷拍,動機就是要洩漏軍機,撤銷原判後,改依洩漏軍事機密未遂罪判處2年,可上訴。

曾任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車輛駕駛兵林姓上兵,5年前為解決14萬元個人債務,偷拍參謀辦公室內的「愛國者飛彈技術、分布圖」等文件給不詳人士,獲得4000元報酬,被依陸海空軍刑法收集軍事機密未遂罪起訴。一審認定文件非機密,林行為是出於「重大無知」,判他無罪。案經上訴,台中高分院更一審今(16日)宣判,法官認為林認知文件是軍事機密而偷拍,動機就是要洩漏軍機,撤銷原判後,改依洩漏軍事機密未遂罪判處2年,可上訴。
這名林姓上兵於2019年入伍,2021年間退役。他在2021年9月間擔任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營部連車輛駕駛兵,期間為籌款償還債務,經軍中同事介紹,以其iPhone7手機,使用LINE通訊軟體自稱「小不點點」,與不詳人士「安信何經理」對話,希望代為解決14萬元債務。「安信何經理」要求傳送「愛國者技術手冊或裝備參數類」、「愛國者分布圖」等軍事機密訊息。
林便利用到旅部參謀辦公室等待參加懲處人事評議會機會,用手機拍攝擺放於辦公桌上「600浬內中共空軍、海軍航空兵及火箭軍主戰兵力部署判斷圖」「空軍防空暨飛彈第793旅美軍愛國者技代議題研討會議紀錄」「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美軍愛國者野戰技協小組議題研討與會人員名冊」等未達機密等級軍事訊息照片,傳送予「安信何經理」,並告知「只有一份」「這個是機密」「安信何經理」旋即轉帳4000元給林。
案經民眾拾獲手機,送交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處理,警員為查明失主身分而查閱手機資料,發現涉有收集軍事機密情事,報請調查而查獲,憲兵隊將林移送法辦。台中高分檢依陸海空軍刑法收集軍事機密未遂罪嫌起訴林。
一審時,林辯稱「我只是個上兵,那種東西根本不可能出現在公共場合,我掌握不到機密,也不知道這些文件是不是機密,只是認為這個可能是機密,所以才拍給對方」,並稱當下認知拍的文件是要被丟棄、回收紙類,只認為「可能」是機密。國防部鑑定也認為,未涉及國家機密,洩漏後不致使國家安全或利益受損害。一審法官認為,其行為是出於「重大無知」誤認該文書屬軍事機密,縱將所拍攝文書照片傳送予他人,仍不致於使國家安全或利益遭受損害而無危險,判他無罪。
檢方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原審以事後查證非機密、未發生犯罪結果憑斷,於法已有未和,何況原審經證述、鑑定才知文書非機密,其不知為通常,如何能稱林誤判是出於「重大無知」?認為原審未詳加查證,撤銷發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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