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審理京華城案,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去年聲請法庭直播,合議庭最後僅裁准全案言詞辯論及宣判全程錄影,於宣判後5天內網路公播,預計3月31日上線,成為台灣司法首例,但錄影會先經過後製處理,並採單一鏡頭固定視角拍攝。

北院審理京華城案,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去年聲請法庭直播,合議庭最後僅裁准全案言詞辯論及宣判全程錄影,於宣判後5天內網路公播,預計3月31日上線,成為台灣司法首例,但錄影會先經過後製處理,並採單一鏡頭固定視角拍攝。
柯文哲去年聲請法庭直播,合議庭審酌後,考量京華城案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且社會高度矚目,准許全案言詞辯論及裁判宣示可公開播送,期限為宣示或公告後5日。
柯文哲團隊認為裁決違反去年6月立法院修正的《法院組織法》,逾越母法將法庭直播閹割為「法庭紀錄片」,且排除被告的最後陳述,不滿提出抗告,但遭高院駁回,全案確定不得再抗告。
不過為平衡個人隱私與審判公平,北院裁定正式上傳法庭錄影前,須除去涉及隱私、個資、國家機密等內容,或採取變聲、變相等遮蔽措施,並由司法院協助架設器材錄製,取景範圍由合議庭決定。
隨著京華城案昨(26日)一審宣判出爐,若按裁定結果,全案法庭錄影最遲將在下週二3月31日前上架官方平台公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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